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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汇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进入展位商标制度介绍
日本是亚洲最早向西方学习近代法制的国家之ー,很早就确立了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。2002年,日本设立直属于首相的知识产权战略会议,同年颁布《知识产权基本法》,并于2005年成立知识产权高级**。
日本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《专利法》、《实用新型法》、《商标法》、《外观设计法》、《著作权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。日本经济产业省特许厅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并实施管理。
【日本商标法的保护范畴】
日本商标法保护的商标限于通过人的知觉能够识别的标识。在行业上分为生产和服务两大类,商标的种类分为文字、图形、符号、立体形状、色彩或者它们的组合、声音及其他由政令规定的商标。在服务业中,包括在零售和批发业务中开展对顾客提供便利条件的业务。即日本保护平面商标、立体商标、音响商标。
【商标注册需要具备的要件】
1、在自己业务的商品或者服务上进行使用的商标;
2、需要具有显著性;
下列商标不具有显著性,不能申请注册:
①仅用由普通使用的方法,标示该商品或者服务通用名称的徽章而构成的商标;
②该商品或者服务通用商标;
③仅用由普通使用的方法,标示该商品的产地、销售地、品质、原材料、功能、用途、数量、形状(包括包装的形状)、价格、生产或者使用的方法、时间,或者服务的提供场所、质量、供提供服务用的物品、功能、用途、数量、形态、价格,或者提供的方法、日期构成的商标;
④仅用由普通使用的方法标示常用姓氏或者名称的徽章而构成的商标;
⑤仅以极其简单并且常见的徽章构成的商标;
⑥前各项所列者外,需要人无法辨认是何人业务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。
但是,使用③④⑤商标的结果,使人能够辨认是何人业务的商品或者服务时,由于具有了显著性而可申请商标注册。在商标法中,在类似商品的范围中应包括服务,在类似服务的范围中应包括商品。
【商标申请人资格】
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。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、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。通常意义上我们讲的个人。
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。通常意义上我们讲的公司。
【保护有效期】
自申请日起十年有效。每十年进行续展。
【商标申请流程】
①申请;②审查;③注册并公告;④发证。
【商标审查条件】
1、日本商标为实质审查;
2、申请人地址注意点:
①如果申请人地址在台湾,那么,地址一览应写台湾XXXX,日本不承认中国台湾省这种记载方式;
②若同一申请人已在日本申请过,那么新申请的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必须和之前申请的一样;
③日本申请人地址尽量不要有缩写;
3、日本指定颜色商标,不需要具体说明那些颜色;
4、接受标准字体申请,申请时只是字母是可以的。但是如果申请时只有汉字,又是日语中没有的汉字,就需要变成日语的汉字才能提交;
5、日本商品注意点:
①不接受大范围项目,需要根据日本官网的尼斯分类;
②每个类别的类似群数,按照类似群号单纯计数,最多可以达到22个;
③第35类的零售批发服务,依然最多只能申请2个类似群;
④第44类服务:服务项目中有“【医業】,【歯科】等”,如果不是日本的法人或者不是日本的医生,会下达驳回理由通知,并要求提供医生执照。
【附件】
文件样本:1)日本商标确认表;2)日本提交回执;3)日本注册证。
注册证样本:
回执样本:
申请确认表样本:
商标制度介绍
日本是亚洲最早向西方学习近代法制的国家之ー,很早就确立了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。2002年,日本设立直属于首相的知识产权战略会议,同年颁布《知识产权基本法》,并于2005年成立知识产权高级**。
日本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《专利法》、《实用新型法》、《商标法》、《外观设计法》、《著作权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。日本经济产业省特许厅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并实施管理。
【日本商标法的保护范畴】
日本商标法保护的商标限于通过人的知觉能够识别的标识。在行业上分为生产和服务两大类,商标的种类分为文字、图形、符号、立体形状、色彩或者它们的组合、声音及其他由政令规定的商标。在服务业中,包括在零售和批发业务中开展对顾客提供便利条件的业务。即日本保护平面商标、立体商标、音响商标。
【商标注册需要具备的要件】
1、在自己业务的商品或者服务上进行使用的商标;
2、需要具有显著性;
下列商标不具有显著性,不能申请注册:
①仅用由普通使用的方法,标示该商品或者服务通用名称的徽章而构成的商标;
②该商品或者服务通用商标;
③仅用由普通使用的方法,标示该商品的产地、销售地、品质、原材料、功能、用途、数量、形状(包括包装的形状)、价格、生产或者使用的方法、时间,或者服务的提供场所、质量、供提供服务用的物品、功能、用途、数量、形态、价格,或者提供的方法、日期构成的商标;
④仅用由普通使用的方法标示常用姓氏或者名称的徽章而构成的商标;
⑤仅以极其简单并且常见的徽章构成的商标;
⑥前各项所列者外,需要人无法辨认是何人业务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。
但是,使用③④⑤商标的结果,使人能够辨认是何人业务的商品或者服务时,由于具有了显著性而可申请商标注册。在商标法中,在类似商品的范围中应包括服务,在类似服务的范围中应包括商品。
【商标申请人资格】
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。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、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。通常意义上我们讲的个人。
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。通常意义上我们讲的公司。
【保护有效期】
自申请日起十年有效。每十年进行续展。
【商标申请流程】
①申请;②审查;③注册并公告;④发证。
【商标审查条件】
1、日本商标为实质审查;
2、申请人地址注意点:
①如果申请人地址在台湾,那么,地址一览应写台湾XXXX,日本不承认中国台湾省这种记载方式;
②若同一申请人已在日本申请过,那么新申请的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必须和之前申请的一样;
③日本申请人地址尽量不要有缩写;
3、日本指定颜色商标,不需要具体说明那些颜色;
4、接受标准字体申请,申请时只是字母是可以的。但是如果申请时只有汉字,又是日语中没有的汉字,就需要变成日语的汉字才能提交;
5、日本商品注意点:
①不接受大范围项目,需要根据日本官网的尼斯分类;
②每个类别的类似群数,按照类似群号单纯计数,最多可以达到22个;
③第35类的零售批发服务,依然最多只能申请2个类似群;
④第44类服务:服务项目中有“【医業】,【歯科】等”,如果不是日本的法人或者不是日本的医生,会下达驳回理由通知,并要求提供医生执照。
【附件】
文件样本:1)日本商标确认表;2)日本提交回执;3)日本注册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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